鄄城县农副产品价格欺诈,鄄城食品批发
2024-06-17 admin 【 字体:大 中 小 】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鄄城县农副产品价格欺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鄄城县农副产品价格欺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超市标价与结算价格不一样 赔偿
法律分析:超市价签与商品价格不符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超市按照消费者要求的损失的三倍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法律分析:超市标签价格与实际收费价格不一致,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对此,作为消费者可要求超市按照标价收费,退回多收费用。若超市拒绝处理的,可拨打“12315”向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另外,消费者也可以去当地物价局进行举报,要求对其根据价格法对其进行查处。
一)发现超市标价与实际价格不符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超市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超市商品标价与实际价格不符的,消费者可以保留证据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超市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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